《谈罪恶》
《朝话》梁漱溟
一切罪恶,都不在个人,而在社会。其故有二:
㈠
㈡
此两原因,实为一切罪恶之总因。罗素以为:罪恶是人的生命冲动得不到正当的出路而使然,有如水流受了妨碍,则激越而横流。此意与我意相合。武力是直接妨碍生命之流,不合理的经济制度是间接妨碍生命之流的。现在社会一切都是不对,到处都是罪恶,大家应当发愿:“监狱是人类的病态!”应该将其摒弃于社会之外。改良监狱固是必要,但并非根本办法。根本办法应当将整个社会制度改造,形成一个完全是教育的环境,使一切罪恶消灭于无形。
此文在周二的读书会中已经做了探讨,当时我并没有发言,因为自己思考的角度与大家的有所不同,因而保留看法,成文如下:
看到此文,我首先想到的是“天人合一”,也就是人体和自然以及人所处社会环境具有共同的规律,罪恶和人体得病的成因似有共通之处,文中提到罪恶的两点社会成因均可对应于人体加以探讨:
“武力统治者不以理性待人。”记得王老师当年讲课时,不止一次强调,人体中,最笨的脏器是大脑,因为只有大脑有私欲,总想左右人体,却每每引向不符合人体规律的歧途。因此,情绪在得病及治疗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一直是中医十分看重的,而这一点,在修行中也是相当重要,无论是站桩、打坐等,各种方式中,去除“妄念”始终是修行路上非常关键的第一课。
“在社会中没有整个的安排。”何为邪?很多人总是将疾病的原因向外归因,认为是吃坏肚子或者是别人传染的,实则邪产生于内部,即不在本位就是邪,比如“湿”,如果停留在中焦就是正气,但如果出现在了南方,则为邪。也就是说,当身体内部失去平衡,各个脏器之间不能很好地配合运转,则产生疾病。因而,对于中医来说,帮助人体恢复正常的运行规律,才是真正的治“本”。
因而,如果一个人能够没有妄念,且身体规律运转,长寿甚至长生不老也就成为了可能。无奈是,能做到这两点的人少之又少,尤其是长生不老者,未听说有人亲眼所见,因而既不能说这是真的,也无法否认其并不存在。
罪恶也是如此,只要有人为所划分的边界,诸如国家、阶级的存在则必定会存在邪恶,因其是用一种强制的方式维持社会的运转,重点维护的是一部分人的利益,而非完全尊重人类和自然的规律,因此,也就能理解为何西方国家如此强调人权了。但我理解的,真正意义上的人权应该是没有种族、国家、阶级之分的,是全人类一家才有可能实现的事情,但就目前的形式来说,尚难以实现,因此,罪恶也很难真正消失。
再结合自己成长经历谈谈“私有”和安全感的问题。当自己内心有“私”,则必然会有所顾虑,有所恐惧;但若是通过整合自身,真正让自己心胸宽阔,则安全感即刻提高而无所惧。
程路涵希望大家就其所拟之第5道思考题发表自己的看法,对于此题,我确实没有太多要说的,仅谈一点感想在此:
问:“结合生活实际,大家谈谈自己是怎样对待自己或别人的罪恶的。”
正是因为罪恶的成因为社会问题,若是体制不变,则难以消灭,因而对待他人的罪恶也多了几分理解。而对于我个人,或许当时做某件事情时,会觉得“恶”,但那些是过去,是曾经不完备的自己,而非“当下”,活在当下便是。
黄芊